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A01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25 14:38 信息来源:裕安区政府办 点击数:


秦宗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序推动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

近年来,裕安区高度重视老旧建筑安全问题,有序推进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开展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0年11月26日,我区印发了《裕安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区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9处,其中经营性19处、非经营性20处,2023年12月底已完成整治销号。

二是开展了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5月8日,我区印发了《裕安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共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478处,其中经营性60处、非经营性418处,2025年5月底已完成整治销号。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4月25日,我区印发《裕安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开展自建房安全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目前已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42处房屋均已整治。

四是开展了提升房屋本质安全水平行动,2025年5月16日,我区印发了《关于提升城乡危旧房和自建房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方案》,到2027年底消除现有隐患房屋安全隐患并实现动态清零。

在排查过程中,高度重视统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重点排查经营性、使用预制板、改扩建、人员聚集和违法违规建设等的房屋。二是明确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是高位推进,区政府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区政府领导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有力推进排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关于科学开展老旧建筑整治工作

在开展持续排查过程中,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及时管控,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是确定危房,对村级初判的隐患房屋,由乡镇组织人员再核查,经核查为疑似危房的,委托鉴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的确定为危房。三是建立台账,建立乡镇、区级隐患房屋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治责任、措施和时间,开展整治销号;四是分类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维修价值的,采取拆除等工程措施;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采取加固等工程措施;对无人居住的隐患房屋,根据危险程度采取拆除、封闭警示等整治措施;对采取封闭警示措施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和“危房不进人”,并督促推进工程措施整治。

在整治工程中,高度重视处置工作。一是多措并举,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对确实无住房的纳入公租房过渡解决;结合防灾减灾、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和项目建设等综合实施整治。二是技术服务,组织业务培训,讲解危房排查整治中加固、拆除、封控等技术和安全要求;推荐鉴定机构,供房屋安全责任人选择;遴选专家指导,从有资质的施工、监理企业遴选专家,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安全宣传,结合防灾减灾、安全宣传月和特殊天气防范要求,开展安全常识宣传;开展工匠培训,对新建房屋施工质量安全和既有房屋排查整治要求进行讲解,提高工匠技能,引导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设计图集,向乡镇印发省、市农房设计方案图集,供农户建房使用。三是督查检查,区领导深入现场督导,成立督导组分乡镇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提供管理服务并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危房整治。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牵头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提升城乡危旧房和自建房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实施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汛期等特殊天气的房屋安全防范,加强房屋安全常识宣传,提高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出台鼓励退出宅基地政策,协同相关部门推进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推动房屋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升房屋本质安全水平。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裕安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3301578               

                                        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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