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裕安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首先,对各位领导、各位朋友给予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向各位领导和朋友报告今年裕安区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2024年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中心,严查严防严控风险,全面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强化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监管。认真开展流通使用环节疫苗储存运输质量、麻精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染发类化妆品等专项检查,加大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加强网络销售环节监管力度。实施“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切实保障“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药品安全。开展“药安乡村”2024专项稽查,防范化解乡村地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66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57家次,医疗机构192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243家次,责令相关单位整改132家次。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深化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投诉举报与核查、抽检与监测、案件查等多渠道收集药品风险信息,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定期开展风险会商,严防区域性、系统性、潜伏性风险发生。今年以来建立并销号风险清单32条,受理药品投诉举报96件,完成48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风险分级。持续加强药品上市后风险监测评价,今年以来全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70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2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62例。
三是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和会商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105起,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1起。
四是不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对标《全面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十三项建设任务,全面推进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提升。推进药品监管网络向乡镇延伸,全区配备药品安全“四员”244名。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业务技能大比武、案卷交叉评查、现场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区现有11名市级药品检查员,2名省级药品检查员,以检代训、以老带新,今年择优推荐7名一线执法人员参与市级药品检查员遴选。
五是强化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大讲堂”、“安全用药进学校”等系列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多种途径、多角度宣传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展示药品监管成效。强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宣贯活动,压实主体责任,助力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继续强力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成效,更好地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在区药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公安、司法、卫健、医保等多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药品安全各环节、各领域有序衔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切实履行好药品安全管理职能。
二是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排查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成果,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专项检查,突出专项整治针对性,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风险会商,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等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药品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回收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推进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刑事司法两个衔接,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四是积极构建药品安全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强对涉药企业和单位的培训指导,强化法规意识和质量意识,履行质量第一责任人义务,提升涉药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深化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药品法治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升群众诉求办理质效。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1.现在群众网购药品比较普遍,网购药品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选择正规的网上药店。识别网上药店是否正规,主要看是否在网站首页展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核对是否在有效期内。请勿通过论坛、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二是在网上购买处方药应格外谨慎。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消费者如果需要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才能购买。
三是警惕虚假过度宣传。网上非法的药品广告往往具有虚假性和夸大性,声称为“治疗疑难杂症的秘方药”“便宜进口药”“药到病除”“神奇保健品”等,往往安全风险较大,药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核对药品批准文号后理性购买;切勿听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
四是警惕价格异常的药品。对于网售价格异常的药品,消费者应格外保持警惕,千万不要因为价格便宜而忽略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五是收到药品后应仔细查验。药品到货后,要仔细查看药品的外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核对所购买药品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所购买药品准确无误。
六是合法维护消费权益。网购药品需要保留足以证明合同关系的消费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收货情况等。一旦药品存在相关问题,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近两年医美行业发展迅速,但消费纠纷也显著增多,面对五花八门的医疗美容产品,消费者如何选择呢?
首先医疗美容产品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有些医疗美容产品的使用具有创伤性和侵入性,若操作失误或不规范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即使是由有资质的医生正确操作使用医疗美容产品,也可能因消费者的个体差异导致一定几率的不良反应发生。这里,跟大家进行一下消费提示:
一是医疗美容本质上是医疗行为,必须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一般的美容院不具备医疗资质,不能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请消费者首先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就诊时,要留意营业场所内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应执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二是肉毒素、透明质酸注射剂等医疗美容产品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必须由有资质的医生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使用合法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判断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是否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和备案。
三是消费者在选择使用医疗美容产品或者尝试医疗美容项目时,应当事先与医生进行充分沟通,对美容治疗的预期效果和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评估,不可盲目听信商家夸大宣传,理性选择医疗美容。
四是医疗美容要留心,要有维权意识。消费者在使用医疗美容产品时,一定要留好缴费凭证、单据合同以及产品照片等。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应该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