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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西宸天著私自在外墙做巨幅广告作为商用
留言时间:2022-06-07 09:25:5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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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家位于裕安区罗集乡云水村河堰组,长安西宸天著未征得我们家人同意,在我家外墙墙面悬挂巨幅广告作为商用,占整体墙面的90%且给墙面钉上许多钉子,给墙面造成了严重损伤,多次跟长安西宸天著营销中心协商,长安西宸天著推诿,找不到具体负责人,现诉求如下:1.恢复其原样2.赔偿墙面损失3.支付2021-2022年度的广告费用。
裕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6-13 18:56:1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开发企业未经允许悬挂广告问题,区城管部门正在督促开发企业限期拆除巨幅广告,同时对墙面破损地方予以修复,恢复原状。
关于费用补偿等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已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罗集乡可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罗集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2271004。
沟通联系情况:罗集乡已与市民联系反馈,并说明有关情况,您表示知悉。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