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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利学府一期物业费
留言时间:2021-08-02 16:10:3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90
受理单位: 裕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嘉利学府小区一期除了收取每平方1.2元的物业费外还另外收取120元/户的公摊电费,请问这120元公摊电费收取有备案和依据吗? 问了很多其他小区业主均没有收取过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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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8-11 18:54:54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收取120元公摊电费问题,前期已责令物业停止收取此项费用,如在此之前有收取,可凭票据与物业协商抵除物业费或退款。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城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36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