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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留言时间:2025-01-26 09:56:2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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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裕安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中的无房证明如何开具(是否能通过网络的方式开具证明),同时户籍地是合肥市庐江县,是否必须在户籍地开具无房证明
裕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表于:2025-02-05 10:55:5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咨询的提取在裕安区所缴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出具无房证明问题。只需公积金所缴地(裕安区)出具即可,不一定需要户口所在地再出具无房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64-397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