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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留言时间:2024-09-09 12:24:3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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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是23年8月从六安离职,现在想要提取公积金,为什么只能转移到安徽省直呢?目前交的是安徽省直,但我们在合肥的房贷是没用公积金贷款的,也还不了房贷,我现在想要通过离职提取为什么不可以?
裕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裕安管理部
发表于:2024-09-10 11:11:3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市公积金服务热线0564-12329或电话咨询裕安区公积金,联系电话:0564-326096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