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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如何把档案从用工单位调往人社局?
留言时间:2023-06-16 08:51: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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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现有档案在原单位,需要把档案调往本地人社局(裕安),请问如何办理?
裕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裕安区人社局
发表于:2023-06-19 16:34:1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可以在安徽省公共招聘网内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办事大厅申请人事档案转入,申请成功后可在个人中心下载调档函,将调档函提供给原档案所在单位进行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3310203。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