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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裕安区医保家庭共享事宜
留言时间:2023-03-20 15:55:1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81
受理单位: 裕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因为在网上看到有地方已经开始执行了,请问: 1裕安区什么时候可开始? 2如果已经开始了,应该怎么操作? 3小孩打自费疫苗或者门诊和住院可以用父母社保账户的钱吗?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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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3-03-22 17:28:0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从2022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1、“小共济 ”个人账户全家共济,即个人账户小共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2、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个人账户不再支付预防疫苗费用、体检费用,暂不得用于支付商保个人缴费。 3、您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通过亲情账户菜单,上传结婚证、居民户口本等证明材料进行账户关联,个人账户关联的近亲属为职工本人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后期将逐步扩大到异地参保近亲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564-3267206。 沟通联系情况:3月21日上午,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沟通反馈相关政策,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