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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留言时间:2022-09-20 10:31:0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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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关于小区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问题,地面租赁车位,物业不给出具允许安装文件,问问这个怎么办
裕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9-23 18:07:5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裕安区城南镇樊通桥社区立即与小区物业联系并了解情况,关于业主临时租赁车位安装充电桩事宜,业主拥有相对固定的停车位是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必要条件,请业主凭借车位租赁合同到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按充电桩安装工作流程进行申请安装。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城南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3611019。
沟通联系情况:城南镇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