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印发《平桥乡无物业管理小区托管方案》(意见征求稿)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乡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使命感、责任感,推动乡直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村)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现将《平桥乡无物业管理小区托管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月25日—3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 信封注明“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37000 。
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4-3309095。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47012205@qq.com邮箱
4.联系人:文明创建和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120623 。
裕安区平桥乡无物业管理小区托管方案
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日益突出。平桥乡部分住宅小区因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居民缴费意识不足等原因,长期处于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状态,导致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问题频发,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平桥乡积极探索无物业小区管理新路径,制定本托管方案,推动小区管理从“无人管”向“专业管”过渡。
二、起草目的
通过“政府奖补、村居实施、业主参与、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开展无物业小区提升行动,实现物业企业管理服务全覆盖,物业费收缴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每个小区配备专业物业管理团队;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居民之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稳定高效运转,小区治理合力基本形成,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实现我乡无物业管理小区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过度模式。
三、起草依据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裕安区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必要性和可行性
物业服务和百姓安居乐息息相关,解决好无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问题既提高百姓生活质量,让他们安居乐业,又加强了社会治理水平,减少安全隐患,维护辖区环境。
五、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于2025年2月25日牵头起草了《方案》,拟于2月25日—3月25日向各村居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六、主要内容
(一)托管模式创新
1、打捆招标:对小型相邻小区合并招标,降低管理成本。
2、分类施策:开放小区推行“居民自治+公益服务”,改造小区实行“物业提前介入”。
(二)资金保障机制
1、按 2.4元/㎡/年 标准奖补,实行“月度考核+季度支付”,未达标扣减奖补。
2、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三)监督考核体系
1、双重考核:参照二类物业标准月度检查,按区级办法季度评估。
2、动态退出: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物业企业终止合同。
(四)居民参与路径
1、托管前需经业主大会表决,缴费情况纳入改造开工条件。
2、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结果与物业企业续约挂钩。
平桥乡无物业管理小区托管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小区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无物业小区管理新路径,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政府奖补、村居实施、业主参与、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开展无物业小区提升行动,实现物业企业管理服务全覆盖,物业费收缴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每个小区配备专业物业管理团队;实现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居民之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稳定高效运转,小区治理合力基本形成,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实现我乡无物业管理小区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过度模式。
二、界定范围
本方案中无物业管理小区是指由我乡上报,经区城管局综合判定并委托中环洁提供保洁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引导过渡原则。通过托管及奖补方式,村居要加强引导,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树立有偿物业服务理念。
2.坚持居民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小区居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实现业主自治、自我管理。
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社区是无物业管理小区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专班,落实工作职责,实行无物业管理小区有效转变。
四、推进举措
1.强化“打捆”实施。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由社区牵头,对辖区内多个规模小、距离适当、服务需求相似的住宅小区,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打捆”招标,必要时可跨社区进行“打捆”,由发起社区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社区做好配合。
2.深挖潜在资源。对部分开放或零散住宅,无法单独管理又不能“打捆”的,通过引导小区居民自行承担物业服务、举办公益性物业服务等形式,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3.结合政策施行。推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物业覆盖”同步实施,组织小区居民就小区管理长效机制与改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后纳入改造计划,倡导缴纳必要物业服务费方可开工,对改造后居民小区引入物业企业,同时利用政府奖补政策,减轻居民负担,促进物业费的顺利收缴。
4.吸引社会参与。引导辖区现有物业企业拓宽服务范围,积极参与无物业小区的提升行动,对表现突出的物业企业在乡级考核评比中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鼓励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5.争取多方投入。强化以奖代补、民生票决项目等方式加强支持,倡导特色亮点、品牌打造,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五、相关要求
1.强化考核管理。对托管期间的无物业小区,参照《平桥乡文明创建和社区管理工作机制(试行)》二类物业企业标准进行月度考核,参照《裕安区托管小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托管小区进行季度检查并按文件标准予以支付。
2.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小区总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年×N年的标准(N≤5,若在5年内该小区被纳入征迁范围或自然消亡,则截止到征迁开始或自然消亡时间),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提升服务质量。
3.强化意见收集。建立居民满意度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评价,形成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服务精准对接需求,提升居民满意度。
4.强化责任落实。属地社区要强化托管期间的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巡查。要强化对物业企业的指导监督,及时做好托管期间的各项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网络舆情。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托管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