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裕安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6:54 信息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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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裕安区经营主体中存量的“失联户”和“僵尸户”也逐年增多,产生了大量冗余数据,严重威胁市场交易安全,也挤占了行政资源,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为深入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高辖区个体工商户数据质量,促进裕安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的批复》(皖市监办函〔2023〕865号)文件精神,在试点地区开展原创性改革,先行先试,解决难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裕安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制定《裕安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在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232号)以及关于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的批复》(皖市监办函〔2023〕865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现有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辖区内存量的“失联户”和“僵尸户”,提高裕安区经营主体质量。结合我区作为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全多渠道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局起草人员系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等文件,以全面准确把握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在政策刚性要求方面与国家、省、市政府部署保持一致,多次与上级部门汇报,做到对上看齐。同时紧密结合实际,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在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工作流程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形成《裕安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按照“稳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的总体要求,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裕安区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多渠道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让个体工商户高效退出,促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且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或已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的个体工商户,且经公告无异议后,可由登记机关依据职权实施强制注销。(一)经营组织形式为个人的,经营者死亡(含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连续三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经实地核查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的,且又无法取得联系的;(三)明确表示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愿意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四)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营业执照的其他情形。

(二)分步组织实施。2024年重点办理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且符合强制注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2025重点办理2021年12月1日前成立且符合强制注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2026年重点办理2023年12月1日前成立且符合强制注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过程中,逐步总结工作经验,构建高质量经营主体退出机制。

(三)实施流程。严格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强制注销工作的信息公开和对称性,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被列入强制注销范围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催办和注销公告。对公告期满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启动强制注销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应有权利。

六、创新举措

按照《关于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的批复》(皖市监办函〔2023〕865号)文件精神,在试点地区开展原创性改革,先行先试,解决难题,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是我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由区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加强沟通协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对接会议,解决相关问题,保此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建立容错机制,对于工作中已履职尽责,出现一定偏差或失误等相关问题的,予以容错处理确

(二)下一步工作

征求意见完成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印发实施方案,及时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试点工作;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分类进行梳理,及时总结,适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个体工商户的高效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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