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1:36 信息来源:裕安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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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裕安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950399

、总体情况

202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各项税收重点任务及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裕安税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聚焦政策延续,有序推进政策宣传。主动加强对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政策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数电票试点等政策宣传,及时更新政策解读。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更新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和线下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规定。202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线上及线下的申请,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产生。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强调信息公开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加强公开信息把关,避免涉密信息上网情况。二是做好日常整改。结合测评问题清单及时对公开目录、不规范和不及时的公开信息进行整改,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区税务局网站、政务平台集约化平台网站及办税服务厅,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解读,提高税务信息传播度。二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配合建设征纳互动税费服务运营中心,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结合政务公开日常考评结果全程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抓好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水平。四是加强社会评议制度落实,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监督反馈渠道。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因政务公开造成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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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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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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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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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度信息发布不及时和信息公开不全面问题,2023我局积极整改,及时掌握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确保及时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多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坚持渠道多样化,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因工作繁忙、工作人手少等原因,导致政务信息公开有滞后性。

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区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厘清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形成由办公室牵头,各职能股室分工协助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区局工作实际,积极努力地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极大地发挥行政效能,使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三是强化考核监督,不断深化工作落实。开展日常督查。业务部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增强广大税务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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