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49 信息来源:裕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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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 2)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 2)要求,由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龙河路裕安区政府后楼东三楼裕安区水利局;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36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水利重点领域,全面公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相关信息,按月公示水利领域重点工作安排,按季度更新全区重点水利工程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及落实信息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制定公开了《裕安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强化回应关切。主动回应农村供水、水旱灾害防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部门相关动态,主动公开部门经费使用情况信息以及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办理回复,线下办件及时录入线上平台,并按月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2023年我局未共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有关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股室配合,从而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我局依托市长热线平台,及时办理答复信息1110条。同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日常政务工作,重点公开水旱灾害预警及应对、行政权力运行等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区电政政务中心及市水利局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公示内容不到位的改进工作,对于落实整改任务不到位的股室(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7954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方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方面多为简单的文字的解读,缺乏图文、音视频、动漫等展现形式。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二是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要加强与各相关股室负责同志的沟通,及时梳理出待发布信息,以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的进行发布。

三是公示信息广度及深度不够。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措施,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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