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017县道与明珠大道交叉口附近,电话:0564—2311678,邮编:2371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裕安区新安镇紧紧围绕省、市、区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裕安区电子政务中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村务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初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行动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提升行动方案,全年针对已经梳理的工作任务逐项整改落实。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镇政务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703条。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涉及我镇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农村工作、财政信息等。二是民生领城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了解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协调各部门。三是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年公布“两化”试点领域公开信息624条。村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村务公开栏为载体,督促19个村(居)定期公开惠民政策、涉农补贴等信息,不定时进行抽查,确保各村按时按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新安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有序落实上级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我镇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线上和线下依申请公开工作均按照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存档等流程规范化开展。加强与各站所沟通合作,确保对民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2023年我镇未收到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保存留好信息发布三审单,发布信息需具体填写“初审、复审、终审”人员信息及审核时间,避免信息出现隐私泄露、表述错误等情况,并常态化开展排查,发现即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工作、项目建设、重要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等重大领域的情况信息;利用镇政务公开专区各种设备对民生信息做好宣传;充分利用线下渠道,在19个村、社区惠民补贴公开栏等阵地张贴居民关注的政策法规、民生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整改省市区反馈的整改清单,不定期检查村务公开确保工作成效。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完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新安镇2023年度发布意见征集7篇、意见采纳7篇,召开座谈会1次。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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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4 |
0 |
第二十条第(五)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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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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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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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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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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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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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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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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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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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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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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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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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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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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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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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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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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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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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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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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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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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 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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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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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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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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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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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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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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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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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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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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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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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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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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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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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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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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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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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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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 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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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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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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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 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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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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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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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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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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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 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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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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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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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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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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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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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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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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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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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人员水平有待提升、主动性较差,工作制度有待完善的问题。我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经办人员主动认真参与六安市及裕安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并在区电子政务中心跟班学习两周,提升工作能力;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待政府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缺少工作的主动积极性。
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政策解读不够丰富。
三是党员、群众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党员、群众对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持不关心或无所谓的态度。截至目前,未收到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反馈意见。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保证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提高村务公开数字化水平,裕安区电子政务中心在新安镇赵园村、洪河村等7个村试点,安装村务公开数字化显示屏,主动公开惠民政策、财务信息等群众关切的信息,推动“阳光村务”从“人工化”向“数字化”转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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