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23 信息来源:裕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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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现编写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8办公室;电话:0564—3301809)。本年报可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网站管理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全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工伤认定等相关政策。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61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441条;公开上级政策解读14篇,召开1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机制,严格按照《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有关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及时登记、审核,完成答复书和批办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并归档着力提高答复精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合理化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格式,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工作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全年未发现泄密或者泄露个人隐私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实现人社信息的精准化宣传、系统化管理,根据业务职能及时对原有栏目进行了优化配置,加强了栏目分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加强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在各栏目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不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二是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不按要求公开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三是接受政务公开督察,全年共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关测评5次,我局都及时做好整改完善工作,提交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完成较好,能够按时按规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可以优化之处: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本级政策解读的创新性有待加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主动把握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工作特点,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同时进一步抓好基础信息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牵头的“两化”领域公开与对各乡镇(街)指导;进一步拓展解读形式,使用图片、表格等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深化工作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确保该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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