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47 信息来源:裕安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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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附件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乡村振兴局综合股联系(地址:裕安区人民政府三楼西侧,电话:0564-3301677邮编:23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政务公开工作重心,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抓好现行有效振兴政策更新、及时发布防返贫动态监测名单、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解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和政策,积极主动回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全年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其中,部门文件4条,并按要求进行文字和图片解读;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案件1件,已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并主动在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参加裕安区电子政务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开展工作。线上密切关注依申请公开网上平台,线下及时关注局邮件和群众当面提交依申请公开情况,确保能及时受理群众申请。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在裕安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前,需填写《裕安区信息发布审批表》;同时利用好网站检测功能,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错误信息不上网。定期排查已发布的网站信息,全面做好涉密信息筛查,确保不出现重大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敏感信息等违规信息。2023年度我局认真梳理有效文件目录,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裕安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维护、更新、调整。做好现行有效振兴政策更新、及时发布防返贫动态监测名单、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解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公开乡村振兴领域信息78条,主动回应16。定期对网站中的文本错敏词进行筛查修改,确保信息表述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政务公开季度测评结果,认真梳理测评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测评结果纳入业务股室和个人年终考核。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主动与局其他股室(中心)对接工作,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与政务公开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乡村振兴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如下:一是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问题。

2024,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电子政务中心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是提高业务能力安排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政务公开测评指标与考察点,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解读宣传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提高解读宣传广度深度,学习优秀政策解读,加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感染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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