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1:09 信息来源:裕安区供销社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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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裕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裕安区解放北路天都花园皋城青少年教育培训中心北侧巷内三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2780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社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2年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77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机构领导中领导活动8条;应急管理中应急预案及预警16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中主动回应10条;监督保障中公开制度17条,工作推进与整改1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0条;较好的完成了区政府的交办任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我社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我社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响应区政府号召,及时解决群众难题。2022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全年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及时清理,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电子政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按照区直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考核标准体系每月、每季度进行更新。充分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发挥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抓好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一、社会评议情况。根据测评单位反馈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严格把控信息质量,及时将整改反馈发布上网,接受区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二、工作考核情况。要求要以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要点为基础,对照区里制定的公开指标,列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出及时整改。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三、2022年我社无责任追究情况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供销社没有行政职能,单位工作职责也很局限,因此政务公开内容较少。

二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使各科室工作人员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对促进日常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针对我社工作内容,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不断进行优化,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社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裕安区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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