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57 信息来源:裕安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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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 (六政务公开办〔202253)要求,梳理总结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撰写。本报告涉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城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城管局联系(地址:裕安区磨子潭南路352号裕安大厦7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77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城市“常态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一是依法全面公开政策法规、决策部署人事管理、权责清单、财政管理、重点建设领域项目、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定期按规定要求进行更新是对群众关心的城区停车管理违法建设管控、市容秩序管理及物业服务领域信息及时予以回应,不断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服务能力三是今年我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3 件,政协提案 11 件,已按照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并主动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四是严格按照市、区政务公开办要求,持续做好基层两化专栏更新工作,全年共更新城市综合执法和市政服务信息96条。据统计,截至本年度12月31日,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和归档等工作。2022年度我局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通过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权力公开目录流程和结果,提高行政执法单位的公信力;二是定期对平台栏目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着力打造一个信息公开、服务群众、对外宣传的综合体系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反馈情况,及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二是不断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坚决杜绝错别字、敏感词、个人隐私信息泄漏风险等问题;三依托数字城管、部门信箱及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为基本满意四是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工作失职等原因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需要进一步改善。

改进措施:一是我局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审核各类信息的发布,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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