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39 信息来源:裕安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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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424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18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裕安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紧密结合财政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上突出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领域信息。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524条。其中,主动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表及说明、政府预算、决算等财政资金类信息140条;主动公开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和使用类信息21条;主动公开裕安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汇总)等惠民资金类信息26条;主动公开2022年裕安区政府债务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等政府债务类信息11条,监督保障类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修改完善了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重点更新申请方式和申请注意事项等内容,全年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第二项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结果较满意,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实行动态调整清单目录,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严格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合理,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1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类信息1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网目录,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充分利用裕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双公示平台、信息专栏等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由主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承办事项,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按月、按季根据整改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清单,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另一方面,裕安区财政局实施的告知承诺制开展后,受到企业一致好评,我局从12345热线反馈、重畅决平台反馈满意度较高,全年社会评议较满意,不存在责任追究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主要存在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为此,为此我局已采取一定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1月份专门邀请专家开展了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实务问题精讲”讲座。二是通过讲座、培训,积极参加区级政务公开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业务经办人及时与业务科室对接,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有所提高。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有时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少数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股室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努力。一是加强领导,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自查,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失泄密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网站维护、保密自查、专人审核把关等的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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