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郑欢欢 发布时间:2023-01-18 10:46 信息来源:裕安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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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253号)等文件要求,裕安区审计局编制完成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裕安区响洪甸路卫生大楼10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5128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机构基本信息、人员招聘、财政资金、行政权力、招标采购、乡村振兴以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162条,其中审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2条,分别为制度和计划信息2条、财政审计信息2条、专项审计信息2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信息3条、审计整改情况3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相关流程,切实发挥依申请公开平台作用,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无相关办理数据,也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区政务公开办检测反馈的公开信息中错字、错词、死链接、隐私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定期安排专人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对照上级政务公开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和过程性测评问题清单,将责任分解到各股室、中心,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及时公开整改报告。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工作考核。除自觉接受区政务公开办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外,我局还定期组织自查自纠,不断改进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听取、收集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2022年,我局无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征集信息的情形,也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对政务公开季度性评估、专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公开不够完善问题,安排专人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公开整改报告。二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量不多问题,及时公开审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但我局政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的创新性有待提高、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丰富性和可读性,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让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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