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38 信息来源:裕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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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2〕53号),现编写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6办公室;电话:0564—3301809)。本年报可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an.gov.cn/xxgk/xxgkgzndbgjzzs/2019n/xzbmxxgknb/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加强人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障基本民生等政策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让相关群体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和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就业、创业、养老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75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331条;公开上级政策解读16篇,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解析。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按时完成。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对各乡镇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进行跟踪评估,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抓实落实整改任务,全年共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关测评5次,我局都及时做好整改完善工作,提交整改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全工作流程,公开各类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受理渠道。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四)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全方位地及时介绍人社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分管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统筹具体事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操作事项。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保密审查。三是将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对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实行反馈制度。四是落实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的问题,针对社保、就业等社会关注热点政策、消息通知应实时发布,保持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一致性。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协作力,进一步明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将政务公开与年度考核挂钩,严肃追究问责,对政务公开责任不落实,不能限期整改的,责令限期公开仍拒不公开的,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促进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化、高效化。积极探索信息发布的方式,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据实例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增进公众对于政策文件的理解与关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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