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9:35 信息来源: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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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区电子政务中心部署安排,由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裕安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六安市响洪甸路258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671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委根据《条例》精神,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1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4条,行政权力运行类112条,政策解读类26条,回应关切类69条。我委根据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裕安区卫健委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形成文件清单。积极主动完善目录体系,及时公开国家、省、市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信息,涉及我委的主要是疫情防控信息,我委及时发布有关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主动回应、主动公开,有效地应对了新冠肺炎防控严峻形势。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发布涉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疾病应急救助、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流程和平台建设。2022年裕安区卫健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全年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三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根据委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委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组,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全委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同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据区电子政务中心最新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项目。及时更新发布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2年区卫健委共回复市长热线4863条,办理信访信息化平台16条,“重畅决”247条,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建立了委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我委及相关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根据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及自查整改情况,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单一。常常以文字形式来解读,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丰富灵活性,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全面,信息来源少,更新不够及时,不利于人民群众全面的掌握卫生健康政务信息。三是部分委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提供信息有应付心态,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四是由于经办人员流动性高,政务公开业务方面不熟悉。

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上述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利民政策和民生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多采用专题新闻发布会、视频、动漫等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确保解读通俗易懂。三是要求委全体工作人员要大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做到我委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相对固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委根据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主要工作开展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建立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区卫健系统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二是积极回应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及时发布有关疫情防控知识,有效地应对了新冠肺炎防控严峻形势。三是积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文件的解读。四是及时发布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信息,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五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提升。主要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各级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同时优化政务公开质量,全面梳理裕安区卫健委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形成文件清单。并依据梳理形成的文件清单,核对网站上公开的政策文件,清理重复文件,补充缺失文件;补全公开信息相关要素,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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