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六安市裕安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5 15:44 信息来源: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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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制定背景和依据及起草过程

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启动开发区标准地改革作为深化重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快开发区标准地改革2020,省政府在马鞍山召开了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现场推进会,印发了《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明确了标准地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叶露中市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131日,市政府印发了《六安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六政秘〔202126)。33日区政府印发《六安市裕安区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裕政秘202135)。

二、制定意义、总体考虑

标准地改革是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优质项目加快落地,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速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有利于增创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住标准地改革实质,对标对表改革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对标省政策导向。把节省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到实处,努力打造全流程服务体系。二是对标沪苏浙。真正把我摆进长三角一体化制度机制中,汲取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等高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力争与沪苏浙地区实现全方位政策对接。三是对标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把推进标准地改革与全面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实现政策联动,倒逼企业转型、产业升级。

三、工作目标

2021年6月开始,高新区(城南、平桥园)新增出让的产业用地原则上都要实行“标准地”模式进行供地,2021年底前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鼓励成片开发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步统筹推进“标准地”出让。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部分重要意义。明确标准地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第二部分改革目标和范围。从今年6月开始,高新区(城南、平桥园)新增出让的产业用地原则上实行标准地模式。2021年底前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鼓励成片开发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同步统筹推进“标准地”出让。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开展区域评估工作。高新区(城南、平桥园)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评估、文物保护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在内的区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评价成果和负面清单。相应主管部门加强流程指导。二是建立控制指标体系。高新区(城南、平桥园)根据自身产业定位、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结果负责制定辖区内产业项目标准地的准入产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环保标准、能耗标准等控制指标体系,鼓励设置标准地+”引导性指标。三是实行审批承诺制度。区发改委会同区住建局制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高新区管委和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张、谁监管”的原则,开展项目实施核查与监管,指导项目业主按照承诺标准及规划方案组织施工。探索“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管理。五是落实联合验收工作。区住建局(工改办)统筹制定“标准地”联合竣工验收标准。由高新区管委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承诺事项,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六是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发改委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和全过程信用档案。七是探索标准地改革扩面。逐步将标准地制度运用到成片开发的土地出让。

第四部分时间安排。区域评估涉及的部门要在在2月底前制定或明确各项评估细则与审批标准、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高新区管委5月底前并联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交叉推进标准地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制定,并从6月起,对新增产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新建项目实施标准地供地。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成立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改革重大事宜。高新区管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建立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改革协同。推动标准地改革有效对接放管服改革、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加大督办力度。将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

五、创新举措

坚持以新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2020年、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快标准地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力求体现新思想、落实新战略、符合新要求。与省有关规划相衔接,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六安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六政秘〔202126规划进行了有机衔接。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实施。成立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标准地改革重大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标准地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推动改革协同。高新区管委和各区直部门要将标准地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推动标准地改革有效对接放管服改革、区域评估、审批制度改革、多评合一、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大督办力度,将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定期对标准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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