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 裕安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2021年,裕安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工作能力和质效得到提高。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裕安区齐云西路区政府后楼3楼335室,电话:0564-33119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应公开尽公开为主线,确保不错不漏我局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文件主动公开26条,其中:上级文件16条;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都附有配套的文字、图片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1条;政策解读30条,以文字、图片、媒体解读为主要形式;议案提案办理结果4条;主动回应23条;其他工作信息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2021年度依申请公开要求,不断完善依申请流程及规范,根据区电子政务中心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受理。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领导重视。调整医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并确定专人负责。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及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二是严格纪律。严格政府信息审批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完成区电子政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各科室单位按照要求,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上网发布。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进一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平台建设方面。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和“两化”领域内容,做好栏目调整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制。我局今年没有因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故没有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条不紊,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在主动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二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三是进一步对表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测评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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