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裕安区独山镇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独山镇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独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独山镇人民政府;邮编:237131;联系电话:0564-29111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抓好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的同时,及时完成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围绕重点,突出难点,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着力提高公开质量。突出用权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全程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到全面依法公开。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021年以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03条,其中行政权力25条,财政专项资金28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镇对于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明确依申请办理流程告知受理人、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2021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镇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人员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政务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镇积极申报建设裕安区第二批政务公开专区,目前正在建设中;积极申报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全镇22个村(居)政务公开栏发挥作用,按月按季度公开相关党务、村务、财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镇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政务公开纳入各村及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的年度考评中。同时,积极听取各方意见,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的结果,以引导和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我镇定期组织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社会评议,及时通报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1年,我镇在日常工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不足,发布文件意见征集较少,政策解读质量普遍不高,部分站所重视程度不够。对此,我镇先后组织召开4次推进会,对各栏目暴露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原因,对接相关部门站所,安排专人负责整改落实。规定每季度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发布意见征集信息,并及时公布;各站所提供的政策解读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上报。经过持续的推进,我镇意见征集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质量大幅度提高,各部门站所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2、当前我镇还存在着群众知晓度不够,不会上网查阅的现象。对此,我镇正在积极申报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一个专业全面的展示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镇积极申报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正在建设第二批政务公开专区。我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