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信息来源: 裕安区平桥乡 阅读次数: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全文电子版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裕安区将军路503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909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桥乡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我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乡共公开信息183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832余条,内容涉及乡政府基础信息、政府文件、政策法规、为民服务、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点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方面。其中回应关切信息22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13条,应急管理栏目20条,公共法律服务74条,扶贫栏目78条,救灾栏目67条,食品药品监督栏目65条。保持了信息及时更新、内容规范、信息准确等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相关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我乡收到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我乡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各村居及乡本级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工作。二是定期通报,提高各村居、站所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及时报送本站所相关信息公开材料。三是各村设置专人维护村务公开平台,按月更新公开栏目。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公开栏建设。乡本级及18个村居均设有公开栏,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各类群众关切的信息;二是网站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和运维由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到人;三是便民服务大厅建设。设立多功能服务专区,触摸一体机、宣传大屏等,用摆放展板、播放视频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工作考核: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乡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党政办主任、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印发《平桥乡2022年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平桥乡2022年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责任清单》。比照上级做法,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

社会评议:及时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栏目,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解读不够细致,存在对文件原文照搬照抄的情况;二是线下信息栏公开不及时,部分村居公示栏信息老旧,常年不更新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入问答对话、图文并茂等形式的解读,解答群众最先了解的问题,突出文件的主旨;二是不定期对线下公开栏进行抽查,督促各村居按月定时更新信息,充分发挥公示栏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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