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韩摆渡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除特别说明的外,统计时限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马家庵新街,邮编:237121,电话:0564-28611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在坚持进一步完善镇村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2021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721条,解读材料11篇,其中上级政策解读2条、本级政策解读7条、高质量发展2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34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4条。其中对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重点对群众关心问题加强公开力度,2021年以来,加强对为民服务事项、权力办理事项的公开,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加强应急信息公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对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进行完善,确保文件的信息完备,文本下载、解读配套等功能齐全。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依申请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2021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镇实际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定时上报信息,并指定专人审核发布。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建设和本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清理出我镇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0条(其中2021年制定1条),目前废止1条,宣布失效4条,政府信息数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电子政务办指导下,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26个领域政府信息编制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列入我镇重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落实,量化考核指标,将责任细化到各站所、各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社会评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公开要求,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或座谈会、论证会、评议、公示等方式征求意见,另外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定期检查考核,对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经检查,我镇2021年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公开栏目仍然需要完善,部分信息不够准确规范,更新不及时;二是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信息多集中在几个主要工作栏目,部分专栏发布数量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相关部门间协调配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前期信息公开时出现责任单位提供信息滞后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时未能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导致栏目之间信息内容冲突等情况;四是由于人事变动,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新接手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培训提高。
对此,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信息公开领导组作用,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提供信息,推动各部门配合,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并协调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时间,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与信息质量。同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在积极参与市区组织培训同时,由镇组织对镇直各部门及各村居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公开能力水平,确保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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