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6 信息来源: 裕安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联系(地址:龙河路西路;邮编:237001;联系电话:0564-39318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对重点工作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着力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实现我局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重点领域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信息主动公开,对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2021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660条,其中重点领域的户籍服务13条、治安管理12条,行政许可1324件、行政处罚1257件。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流程,通过新搭建的六安市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平台对申请人需要通过线下、线上渠道提交的申请在平台内进行登记、审核、办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和更新。主动加强公安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实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与信用六安信息同源、公开同步。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通过“裕安警方”微信公众号,“裕安公安在线”政务微博等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成为公安机关和公众互动交流的又一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对开展测评结果予以整改完善,加强社会监督。将社会评议纳入各警种的考核成绩中,主要评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综合考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公开质量,提高重视程度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业务能力还需加强。随着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考核内容不断更新丰富,公开的内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缺乏系统的学习,未能完全掌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二是部门重视程度不强。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协作联动,但有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认真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