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 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由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22楼,电话:0564-3966628,邮编:237012)。

    一、总体情况

一是围绕新形势,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意识,完善机制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如土地征收、行政许可、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做到及时全面公开。2021年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609条,其中公共资源交易49条、土地征收162条、行政许可信息1558件。

二是完善新流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内部流程进行了更新,建立会商机制,根据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内容,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规范答复申请人。2021年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办复率100%

三是探索新方法,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为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和直属单位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参加省厅、市、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积极探索新方法,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安全。2021年未发生失、泄密和泄露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事件,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拓展新思路,全面推进平台建设。为做好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栏目进行细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时增加和调整新栏目。在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回应”栏目,积极主动回应和解答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规、新政。由被动答复转变为主动回应。

五是开拓新机制,全面落实监督保障。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和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发布是否全面、及时。并将月度检查、整改情况和社会评议情况按4%的权重纳入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区政府下达的月度、季度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股室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从而规范和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较去年相比有所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中“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栏目内容还不全面。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土地征收”栏目与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中“征地补偿”栏目不对应。

下一步将督促相关单位和股室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两个栏目的信息公开。考虑到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还未正式公布实施,要求规划管理股室对栏目内容进行说明。“征地补偿”和重点领域中“土地征收”栏目不对应和未细化到位问题,已向区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反映,要求平台建设单位对栏目进行调整。

2022年,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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