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涉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山中路584号,邮编:237000,电话:0564-3310089)。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政务公开办提出的工作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共计审查增量文件6件,提出修改建议3件,共清理规范性文件(本单位代政府或政府办发文)22件,对其中的6份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围绕食品安全及中高考保障工作、政府质量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通过“裕安市场监督”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389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并在每季度按时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进行规范标注。统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按照要求,公开了我局代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1年,我局共代区政府起草了3份规范性文件,均将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入库并配套了解读材料。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掌上办,依托“企业开办平台”和“手机端皖事通APP企业开办专栏”,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业务并联办理。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推进协同办理,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实现“一网受理、集成办理、信息共享、集中公示”,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按照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各股室。积极开展错敏字整改、日常监测整改,按时报送监测报告和整改报告。组织人员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股室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确保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在全区多个乡镇街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9

行政强制

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发布部分信息要素不全面。二是发布内容存在错敏词。针对信息发布要素不全面的问题,我局召开了培训交流会,进一步提高各业务股室的认识,将考评细则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股室,要求各相关单位、股室按照要求更加全面、规范地提供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要素齐全。针对发布内容存在错敏词的问题,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把关。定期或不定期通报错敏词内容,要求各相关单位、股室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减少错敏词的产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