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信息来源: 裕安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四送一服”活动,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2021年区局共发布政策解读18条,政策法规15条,高质量发展类信息2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定期发布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信息。2021年共发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38条。2021年度,参与市长热线、百姓畅言、信访回复、局长信箱、人民网留言、12345平台网站互动等答复群众问题133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流程、在线申请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1年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提高认识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统筹负责,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工作举措,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及政务平台集约化管理。及时更新梳理栏目,对照目录指标,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作用。强化大厅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意见箱等设施的作用,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办税流程、税收政策等,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区所提出的不足之处,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对比问题明细表,逐条逐项整改,确保改到实处,改出成效。如规范性文件提供pdf文件下载版本、上级政策文件关联相关解读、及时更新人员调整的相关信息、细化股室门牌号等详细信息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人员共参加5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认真听取培训班授课内容,并做好笔记,会后第一时间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有关精神,争取局领导的支持,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4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政务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人员公开意识及主动性应进一步强化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及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供公开意识,强化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与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沟通,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与他们联系,寻求解决办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完善公开信息,拓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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