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裕安区文旅局 阅读次数: 编辑:裕安区文旅局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要求,由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6室,邮编:237000,电话:0564-3301780)。

一、总体情况

全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通过信息和网站等载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有关情况,使民众对文化和旅游工作情况进一步了解。

(一)主动公开

 一是重视两化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文化馆、图书馆为平台举办的各类活动大受好评,非遗保护工作以进校园为契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旅游景区装备博览会,举办裕安(包河)文旅招商推介会,提高裕安文旅知名度。处理文旅相关投诉、建议等问题并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服务活动自评情况。二是加强文旅市场检查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区文旅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应急广播提质增效工作,局领导带队前往各乡镇检查在线率。节假日期间开展文旅市场检查,确保文旅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围绕年度工作任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34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意见征集(反馈)2条,工作规划5条,年度计划2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信息14条,财务预决算等财务信息16条,行政许可74条,招投标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确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将平台运维作为日常工作进行,认真研读公开指南和办理规程,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受理、批办、承办、审批、答复等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所涉成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公开相关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对于涉及公民、单位隐私的数据严格保密,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平台建设

一是信息分类更为合理。认真梳理规范栏目信息,对照目录及时公开。高度重视文旅服务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加深了群众对文旅服务的了解程度。二是新媒体平台运维情况良好。“裕安文旅”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局领导严格审核,做到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有效,让裕安文旅融进群众心中。

(五)监督保障

根据区政务信息公开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每次的监测问题反馈中,及时安排专人进行问题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股室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多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形成社会评议。2021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引发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本单位部分数据上报汇总后需要市局统一反馈最终定案数据,因此,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问题;二是信息发布无亮点;三是公开形式单一,感染力不强。今后我局会加强市局科室之间的联系与工作的对接,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