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结合裕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卫生大楼四楼,邮编:237000,电话:0564-330165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裕安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狠抓制度执行,加强能力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定,大力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科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科学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有力指导帮扶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督促下,经过局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的持续努力,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准备工作。对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对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准备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严格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2000年以来由我局代区政府或政府办起草(实施)的4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个梳理,经过梳理,宣布失效33个、废止3个、重新修订3个、继续有效2个。同时,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要求,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在去年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栏目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同时,对照《条例》和局政务公开实施清单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对页面展示进行美化优化,着力为广大网友打造布局合理、内容全面、清晰美观的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窗口。
(五)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压紧压实相关责任人责任。经常性的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检查测评,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在日常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积极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的进行采纳吸收、改进工作。此外,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今年,在上级的有力指导帮扶和全局上下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局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的持续不断努力,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各要点全部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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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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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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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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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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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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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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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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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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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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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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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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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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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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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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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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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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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 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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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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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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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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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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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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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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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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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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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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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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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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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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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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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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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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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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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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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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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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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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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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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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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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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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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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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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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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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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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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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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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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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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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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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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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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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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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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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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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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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以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视困难为挑战,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有力指导帮扶和局相关人员的持续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取得了全省19个试点县区综合测评第四名、全省104个县区综合测评第五名、全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但是,对照《条例》标准要求,我们发现,依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同志对《条例》和局政务公开实施清单内容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到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和亮点打造方面做的还不够到位,在精细化和特色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条例》、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实施清单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质效。针对信息栏目多、公开标准要求高、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加强业务学习和研究,不断总结成功经验,改进不足之处,着力打造特色和亮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