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裕安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裕安区审计局编制完成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审计局信息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审计局联系(地址:裕安区响洪甸路卫生大楼10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5128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43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8条。包括年度计划、财政审计、专项审计和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几个方面。其中,公开年度计划1条,财政审计2条,专项审计4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5条,审计整改6条。一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数量。建议宣布失效1个,建议废止1个。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审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网、信息报送等方式,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及时公开财政审计、专项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和审计整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依申请公开条件、范围、方式等。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无相关办理数据,也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为为组长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审”制度,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把握好信息发布环节的政治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区电子政务办要求,我局及时调整平台栏目建设,定期维护平台各个栏目,积极配合上级评估检查,按月按季度报送网站整改报告,及时更正信息表达问题和错别字等问题,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公告发布在监督保障工作推进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股室及工作时限。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考察内容和具体要求。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区政务公开办季度政务公开测评结果的通报指出的问题,未公开征集本年度意见征集、意见反馈、重点工作节点通报和部分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未实现关联等,安排专人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分解到各业务科室,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完成,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审计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全年审计项目,推动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投资审计等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未及时公开单位重点工作节点通报。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未与解读实现关联。三是审计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2022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审计重点工作节点通报。按季度公开我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抓好审计整改、财政审计、投资审计和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审计公开,助力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是实现文件与解读关联。查缺补漏,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并明确解读人和解读方式,从多方面、多渠道、多维度解读审计政策文件,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信息解读。多用数据说话,做到图文并茂,增强审计信息可读性、生动性。

三是及时补充栏目信息。对照区电子政务办工作要求,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核查,未公开的信息及时上传,完善审计意见反馈、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其他权力等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