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2 信息来源: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龙井沟路368406办公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366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政务公开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做到文件起草、意见征集、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流程公开。2021年代区政府办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展示工作。认真开展2000-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含机构改革前合并单位)牵头起草的区政府、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6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件并按规定做好集中展示。

3、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20214月和11月,我局就裕安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重点就农村宅基地申请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的内容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农业农村局党组每年至少一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两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三是以政务公开网公开目录为基础,将公开内容明确分解到相关股室,政务公开办按规定程序公开;四是规范信息发布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从编辑、审核、到保密审查进行逐级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涉农补贴标准化规范化栏目维护和信息公开,其中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强制扑杀等七个一级目录和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等五个二级目录。同时指导乡镇做好涉农补贴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局党组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研究工作1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4次。2021年新制定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等制度3项,修订完善政策解读回应等制度10项。做好各级监测(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年整改问题86条。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公众和代表35人次参加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奖惩情况。2021年,我局被区政府评为2020年政务公开先进单位,1人被区政府评为2020年政务公开先进个人;没有单位和个人受到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不及时,原因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同时负责其它几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减少了负责政务公开同志的工作分工。分工调整后,负责政务公开同志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都能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栏目公开不够规范,比如招标采购项目,仅仅是设置转链。目前已取消转链设置,下一步将按照招标项目序时进度,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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