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裕安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要求,梳理总结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撰写。本报告涉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城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城管局联系(地址:裕安区磨子潭南路352号裕安大厦7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7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方案,一是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失效和废止的文件一律删除,及时上传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二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规范公布本部门2020年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要求,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及时规范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不断简化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为企业和群众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围绕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据统计,截至本年度12月31日,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六安市依申请公开三级一网通办平台的要求,配合区电子政务中心及时进行了平台数据的迁移,新平台更加规范了申请全流程,在申请办理前新增登记和审核功能,今后我局将积极做好依申请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指定专职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及时完善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二是针对上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区电子政务中心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和更新。三是通过宣传手册、台历,以及张贴海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为推进政务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落实专项工作。我局根据市、区政务公开测评监测问题,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有效保障了栏目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发布上网。二是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管、出现问题有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章立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进行。三是积极通过部门信箱、百姓畅言、投诉电话等渠道开展群众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四是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大量工作存在延迟现象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需要进一步改善。二是重视程度不够,公开质量不够高,内容不够丰富,发布的内容没有严格把关,出现一些错字,格式不规范等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区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对群众普遍关切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积极回应,切实维护好本单位的良好形象、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重点、难点,要求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我局将积极探索新办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审核各类信息的发布,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