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信息来源: 裕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号),现发布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6办公室;电话:0564—33018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围绕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中心工作做好动态信息发布,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认真梳理规范性文件,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提升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两化”领域。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70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353条;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解析;主动回应人员招考、社会保险、创业服务等信息。落实整改任务,全年共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关测评7次,我局都及时做好整改完善工作,提交整改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我局参照区本级,修订了《裕安区人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规范化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度,我局根据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安排,做好相应栏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为为组长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围绕创新人才、社会保险、劳动监督等民生工程,完善政策解读。今年以来,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的方式,与公众就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咨询进行互动。

(四)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工作实际,按区电子政务中心要求,将重点领域栏目与涉及到我局的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两化”领域栏目进行整合合并,并对历史信息进行迁移,按照指标要求进行新栏目信息的完善,确保栏目设置准确、全面、清晰,便于群众阅读查找,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际效果。同时,全力建设微信宣传平台,充分利用“裕安区人社局信息中心”微信订阅号,为市民提供综合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资讯、人才就业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督查考核作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绩效考核等措施,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升工作实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群众呼声。二是积极落实“三审”制度,强化信息发布的责任,提升政务信息发布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本年度我局没有因为泄漏个人隐私等造成重大网络安全事故,故无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明显问题。一是没有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流动性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需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更新,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督查,及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把政务公开作为党组工作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听取2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