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信息来源: 裕安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裕安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裕安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联系(地址:裕安区税务局大楼15楼;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15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做到信息公开到位、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其他工作开展,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网、裕安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信息。2021年发布信息971条,开展新闻发布会1场;主动回应涉民热点等11条。深化“放管服”改革,目前全区区级权力事项总数为2291项。强化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年审,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合格人员1292人。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公开流程。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三是完善平台建设。制定管理制度,协助做好平台建设工作。将平台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情况公示。2021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全面强化信息公开统筹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谋划、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制定政务公开任务分工,专人维护更新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系统维护、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工作,定期自查整改,保障网站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充分运用裕安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拓宽宣传渠道,确保宣传实效,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工作考核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政策建议,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并将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公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项目。二是加强社会评议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认真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等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听取社会意见等不同渠道,进行评议考核,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夯实责任追究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追责力度,对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公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2021年未发现信息公开系列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年存在的问题为:一是个别项目办事流程不够规范。如之前区司法局指南信息、咨询答疑标准不够统一,公开办事服务信息不够准确,个别经办人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公开审核不够有效。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建全重大问题处理和“三审制”机制。

改进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办事服务。开展大厅审批窗口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规范办事指南、门户网站,与大厅审批窗口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协调机制,对外及时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有不足,主要为: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公开制度仍不够完善。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或避重就轻。

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务公开信息。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特别是在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推广法治文化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及时更新群众喜闻乐见的信息,真正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公开化落到实处。二是完善相应公开制度。积极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等相关制度。及时在政务公开上公示相应信息,拓宽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加大对问题整改落实的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