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来源: 裕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联系(地址:裕安区政府东侧龙井沟路;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277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积极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通过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更尽更。在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方面,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领域信息,确保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的公开、透明,也及时发布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等政策的补贴资金申请流程、审批流程,节约民众的办理时间。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做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畅通网页、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申请人(法人)可通过当面提交、网页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公开申请,我局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办理,对于不属于本局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全年,我局未收到正式渠道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及时整改,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审查,遵循“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区级电子政务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应用培训所教授的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做到问题随发现随解决,立行立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市、区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反馈的问题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三是积极组织自查。定期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检查出问题立即修改、责任到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各股室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2021年,我单位未产生因政务公开造成的责任追究情况。四是注重社会评议。根据信息公开网数据统计,我单位获得显著评价16票,一般评价3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件数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有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的形式比较单一,特别是政策解读栏目。二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在政策解读方面。多采用视频和图解的方式进行解读,便于民众理解;在更新政策法规时同时更新政策解读,并做好文件和解读的关联。二、在信息公开方面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注意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在月末、月初时及时更新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的信息信息。对于市级、区级反馈的整改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反馈,保证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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