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 裕安区发改委 阅读次数: 字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1)64) 规定,由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裕安区政府大楼三楼313办公室,邮编: 237000,联系电话: 0564-3301536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积极完善规划编制公开。2021高效完成并公开《裕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和解读,牵头做好全区规划计划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及时补充2005年以来所有五年规划编制。

二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依托政务公开、市长热线、部门信箱等平台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的物业费、水费等民生问题,2021年以来共收到市长热线、部门信箱、百姓畅言转办件98件,办理完成98件,办结率达100%

三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加强重点行业价格监测,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粮食加工企业原粮收购价格、城市低保对象生活必需品价格周报表、秋粮收购日报表等价格收费信息;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引入第三方讯飞智元科技有限公司支持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开展了我区“双公示”培训工作。日常督促区直相关单位及时上传归集信用信息数据,按月通报各区直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每天共享信用监测结果。3、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及时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通过批前公示和批准结果公示,实现全流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4、加强交易信息公开,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其他交易等交易类别纳入统一平台,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质量和效率,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区电子政务办要求,已将全部依申请公开移至新平台。2021年,我委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发改委对照重点领域,按照区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粮食能源安全方面相关内容,做好六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四)政府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区发改委依照自身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根据电政办要求,设定了符合本部门要求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了两化专栏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保障,组织专人协调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印发《裕安区发改委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分工,落实主体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得到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个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不够规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事项工作流程把握不够精准,如: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需要重点掌握七个方面,意见征集需提前一个月公开并及时公开意见反馈结果

二是平台建设理解不够透彻一些工作内容无法对应上栏目设置的内容,造成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善,出现一段时间内集中补发,影响信息的及时性。

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积极与各股室对接,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形成解读文件,留意部门重要政策决策制定过程,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及时在相关平台发布并做好反馈统计。

二是提高工作积极性,积极与电子政务办对接,对于不熟悉不了解的问题及时咨询和学习,确保将本委工作内容正确、及时的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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