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06 15:11 信息来源: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夏令营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