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基本条件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任期内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合格的我镇在编在岗教师。
二、实施对象
已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符合聘任期限的各类在编在岗教师(高级教师在本级岗位聘期满4周年、一级教师在本级岗位聘期满3周年、二级教师在本级岗位聘期满2周年)。
三、岗位设置数
每学年,中心校按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类单独设岗,按设岗比例核定各类空岗人数。
四、评分细则
1. 学历:任期内取得硕士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1分,以最高学历计算,不累算。
2. 教龄:总分:12分
1--10周年 :3分;10--20周年:5分;20--30周年:8分;30-40周年:10分:40周年以上12分。
3. 工龄:总分12分
1--10周年 :3分;10--20周年:5分;20--30周年:8分;30-40周年:10分:40周年以上12分。
4. 聘龄:聘期每一年计1分,以取得同级岗位的聘期之时算起。
5. 领导职务:以评聘时所任学校职务为准,曾任或中途被免不予确认。校长2分;副校长1.5分;教导处、总务处主任1分;副教导、副总务主任0.5分。区教育督学、规模大的学校工会主席比照副校长计算。规模大的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团总(支)部书记、妇联主席比照中层正职计算。中心校工作人员比照相应的职务计算。
五、教育教学成绩加分
1. 任期内发表论文: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2. 任期内取得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班主任等荣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镇级0.5分;
3. 任期内取得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质课大赛或教育系统组织的文体活动等荣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镇级0.5分;
4. 任期内取得年度考核优秀等第加1分;
5. 任期内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的各类文体活动获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镇级0.5分;
以上各类加分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算。
六、其它
1. 任期内工作量不饱满、出勤率不高的教师原则上不予参加评聘。
2. 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组织纪律性不强、影响学校的常规工作的人员不予评聘。
3. 师德师风不纯,违规私自补课,推销复习资料,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拿回扣,为招生学校强拉生源,接受贿赂等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不予参加评聘。
4. 任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人员不予参加评
聘。
5. 若参与评聘者出现相同积分,由镇岗位评聘领导组根据任
期内的工作量,工作绩效等情况裁定。
6. 年龄临近退休,男性达59周岁,女性评聘一级教师达54周岁、高级教师聘任达59周岁,工教龄35周年或35周年以上,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教师,按以人为本、照顾老同志的原则,可以优先评聘晋级。如果出现年龄相同人员同时申请评聘,由镇岗位评聘领导组根据任期内的工作量,工作绩效等情况据实裁定。
七、 职称评聘程序
1. 评聘时,个人先主动提出申请,及时提供相应原始真实材料和证件,供考评组审核,待确认后方能评聘。不能及时提供原始真实材料和证件的,虽然取得资格,也不予参评。
2. 镇职称及岗位评聘领导组对照标准,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按从高到低的分数次序确定人选。
3.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评聘。
4. 评聘时,因弄虚作假,取消评聘资格。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5. 初中评聘岗位由苏南初中组成考评领导组单独实施。
该细则如与上级文件相违背,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该细则在实施中不断修订完善,遇到特殊情况由镇职评及岗位评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6. 该细则2022年11月17日苏埠镇工会委员会扩大会一致通过。
八、评聘结果
学校必须成立考评组,严格打分、审核,并公示申报人所有的申报材料,其中《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应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学校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对有争议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用人单位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公示的具体内容(材料)、结果填入评审表的“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校支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细则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