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埠镇八一希望小学2024年职称评聘

发布时间:2024-09-30 11:26 信息来源: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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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任期内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合格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职称评聘程序
    1、 评聘时,个人先主动提出申请,及时提供相应原始真实材料和证件,供考评组审核,待确认后方能评聘。不能及时提供原始真实材料和证件的,虽然取得资格,也不予参评。
    2、学校职称及岗位评聘领导组对照标准,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按从高到低的分数次序确定人选。
    3、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评聘。
    4、评聘时,因弄虚作假,取消评聘资格。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三、实施对象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聘任期限的各类在编在岗教师(高级教师在本级岗位聘期满4周年、一级教师在本级岗位聘期满3周年、二级教师在本级岗位聘期满2周年)。

2.中高级职称评审如有岗位,参评者必须具备评聘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四、职称评聘结果

职称评聘以最高分为准;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同年同分值,再结合在学校承担工作量进行量化,最高分者胜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委会通过网站、纸质文件等形式,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异议的,评委会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有问题的应取消其评审或推荐资格。

五、岗位设置数

本学年,我校在职教师89人,职工2人,按设岗比例核定各类空岗人数。

六、评分细则

1、学历:任期内取得硕士4分,本科3分,专科2分,中专1分,以最高学历计算,不累算。

2、教龄:总分:12分

1--10周年 :3分;11--20周年:5分;21--30周年:8分;30-40周年:10分:40周年以上12分。

3、工龄:总分12分

1--10周年 :3分;11--20周年:5分;21--30周年:8分;30-40周年:10分:40周年以上12分。

4、聘龄:聘期每一年计1分,以取得同级岗位的聘期之时算起。

5、领导职务:以评聘时所任学校职务为准,曾任或中途被免不予确认。校长2分;副校长1.5分;教导处、总务处主任1分;副教导、副总务主任0.5分。区教育督学、学校工会主席比照副校长计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团总(支)部书记、妇联主席比照中层正职计算。

六、教育教学成绩加分

1、任期内发表论文: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2、任期内取得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班主任等荣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镇级0.5分;

3、任期内取得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质课大赛或教育系统组织的文体活动等荣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镇级0.5分;

4、任期内取得年度考核优秀等第加1分;

5、任期内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的各类文体活动获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镇级0.5分;

以上各类加分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算。

七、其它

1、任期内工作量不饱满、出勤率不高的教师原则上不予参加评聘。

2、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组织纪律性不强、影响学校的常规工作的人员不予评聘。

3、师德师风不纯,违规私自补课,推销复习资料,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拿回扣,为招生学校强拉生源,接受贿赂等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不予参加评聘。

4、任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人员不予参加评聘。

5、若参与评聘者出现相同积分,由镇岗位评聘领导组根据任期内的工作量,工作绩效等情况裁定。

6、年龄临近退休,男性达59周岁,女性评聘一级教师达54周岁、高级教师聘任达59周岁,工教龄35周年或35周年以上,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教师,按以人为本、照顾老同志的原则,可以优先评聘晋级。如果出现年龄相同人员同时申请评聘,由镇岗位评聘领导组根据任期内的工作量,工作绩效等情况据实裁定。

八、职称评聘结果

2024年,评职称的5人(3人评副高,2人评二级);岗位晋级10人。

九、争议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的情况,以事实为依据。如该细则与如上级文件相违背,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该细则在实施中不断修订完善,遇到特殊情况由职评及岗位评聘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