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婆店中心学校2025年秋学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学校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中。
第三条 全体师生员工均有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烈政
副组长: 各校校长
成 员: 各班班主任、体育教师、安保人员、后勤各班组长
第五条 各级职责
1. 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计划,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
2. 消防安全管理员(通常由总务主任或安保负责人兼任): 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检查、巡查、演练和宣传教育。
3. 班主任职责: 是本班级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好班级电器设备,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 科任教师职责: 在课堂教学及负责的功能室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确保用电安全,熟悉应急疏散程序。
5. 后勤人员职责: 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电路、燃气等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六条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生素质教育内容。
利用课堂教育: 利用班会、晨会、道德与法治课等,以儿歌、故事、动画等生动形式向学生传授消防安全知识。
设立宣传阵地: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定期宣传消防知识。
开展专题活动: 结合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安全教育周等,组织主题征文、绘画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第七条 定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
1. 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2. 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报火警(119)。
3. 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
4. 会组织、引导学生疏散。
第四章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
第八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 严禁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严禁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校。
2. 严禁在教室、功能室、图书馆等场所使用明火。
3. 严格校园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违规电器。
4. 放学后,所有教室、办公室必须关闭空调、风扇、电脑、饮水机等非必要电源。最后离开的人员要负责进行全面检查。
第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1. 实验室使用的酒精、稀料等易燃化学药品,必须专室存放,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人。
2. 严禁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第十条 消防设施与通道管理
1. 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在楼梯间追逐打闹,确保“生命通道”时刻畅通。
4. 校园内车辆不得停放于消防通道。
第五章 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防火检查制度。
日 查: 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每日进行岗位自查。
周 查: 消防安全管理员组织每周进行一次重点部位巡查。
月 查: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重大节假日前: 必须进行全校性安全大检查。
第十二条 检查内容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重点部位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
第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章 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十四条 制定详尽、科学的《校园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救护等程序和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
演练前: 制定周密方案,对学生进行充分教育,明确各班疏散路线和集结地点。
演练中: 强调“安全、有序、快速”,重点关注低年级学生,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演练后: 及时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石婆店镇中心学校
2025年9月1日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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