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婆店镇中心学校(小学部)课程实施方案-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24 10:56 信息来源:石婆店中心小学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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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校本教研制度,促进相互交流借鉴,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巡课、推门听课制度。

一、巡课

1、对正在进行的课堂教学进行巡查,主要对授课教师是否正常上课,课堂秩序是否正常等进行判断和评价。

2、巡课主要由校长、值班领导参与,对全校班级巡查,每日不规律进行。

3、巡课一般在教室外巡查,不进入教室。

4、巡课时应认真填写巡课记录,并以微信群或面谈的形式当日反馈。

 

二、推门听课

1、学校建立“一听二查三问四录”的听课评价制度。采取分散听课和集中推门听课、随机听课和针对性听课、一节和连续多节相结合的形式,对教学过程实行全程跟踪。一听:听课堂教学;二查:查教师备课、查学生作业本;三问:问授课教师教学设计、问学生掌握情况和意见、问学生作业情况;四录:记录授课教师和听课班级有关的必要的信息;记录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记录过程中教师展现出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记录对这节课的评议和其他诸如教案检查等意见。

2、课前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听课教师根据学校课程表确定“推门听课”具体时间、班级和对象随堂听课。

3、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内容,改变教学进度。听课教师检查备课和作业时,授课教师应积极予以配合。

4、推门听课将作为学校一项常态教研活动,在全校全面开展,人人参与推门听课。

5、听课人员及推门听课节次要求:校长、教务主任等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校长进班听课不少于20节、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