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婆店中心学校(初中部)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9-01 13:21 信息来源:石婆店初中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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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式与次数:

1学校实行月考考试制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考试。

2、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学业水平考试或统考科目,每学期举行4次月考(其中含期中、期末考试),其余学科及选修课只在期末进行考查,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考试次数。

3、七、八、九年级,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实行闭卷考(思品除外)。除闭卷考试外,还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从实际出发,实行开卷考试、实验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等多种形式,以促进教与学的方法改革。

4、属于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不颁发毕业证。待学校组织统一-补考, 直至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证。

二、命题原则和要求:

1、根据各年级情况和公平、分层考核原则,试题主要来源于:校外试题和校内命题。

2、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既考查“双基”,又检查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

3、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其余科目120分钟,考查科目以- -节课为宜,实验考试的形式和方法可因地制宜,要防止份量过重或过轻。

4、试卷满分:语文、数学、英语按120分出题,其它科目按100分出题。

三、试题的份量:

1、以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为准。

2、校内命题试卷原则上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按照命题的原则和要求出一-份完整试卷。备课组或任课教师的命题,交教研组长审查。

3、完整试卷要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研组长交学校审批。

四、监考要求:

1、考试前一周内由教导处安排监考老师。-般考试可- -个考场安排-个监考老师,期中、期末及重要考试、重要场所考试必须安排两名老师共同监考。并安排校领导场外监考。

2、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3、监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拆封、分发

学校考试制度(试街)试卷,监考教师要严格检查学生填写的学校、年级、班级、考号、姓名等有关信息。开考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4、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喝茶、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玩手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两位教师监考的,应分别在考场的一前一后进行监考。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校领导请示。

5、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得提示或暗示考生,更不得干扰学生答题;如因试卷模糊,学生询问,监考老师当场就此问题答复。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一次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做好记录,及时获取作弊证据。成绩以零分计算。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领导处理。

7、监考老师距考试结束时间还有30分钟和10分钟时,各提醒考生一次。学校举行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间不到不允许学生交卷,要让学生养成良好考试习惯。

8、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后,应立即连同考场纪录表一并送交教导处,并按照教导处要求装订好试卷,签名表示对考试结果负责。

五、阅卷规范要求

1、学年期末考试和重要考试,无论学生班级多少、任课教师多少,实行教考分离,必须实行集中流水阅卷。

2、必须有各大题实得分和最后总得分;每份试卷首页记分栏各大题实得分由阅卷人签名,总分处由总分人签名。

3阅卷记分办法: :A、 用红笔阅卷; B、试题题首标明实得分; C、试题完全正确标记J,完全错误标记X,部分正确标记半勾。单独制作答题纸的试卷,出题教师设计答题纸,应包含试卷首页记分栏。

4、成绩必须在考完试三天之内.上报教导处,科任教师要作好质量分析。

5、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仔细查阅试卷,若出现评分有争议,必须由阅卷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