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婆店镇中心学校(初中部)职务晋升、评优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01 14:39 信息来源:石婆店镇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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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晋升

一、教(工)龄、 校龄

需提供原始毕业证书原件,一周年1分。如果毕业后没有当月参加工作要以正式参加工作文件为准。教(工)龄一周年一分。 校龄以进入我校计算,一周年一分。

二、职称

以高级、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自评审年限起一年1分。(以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为准)

三学历

以最高学历计算,需提供原始最高学历证书。 最终学历是大专3分,本科4分,研究生5分。

四、荣誉

参加工作以来所获得荣誉和称号,包括:优秀党员、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辅导员、各级(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个人参赛获奖。校级1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年度考核优秀的一次2分,根据提供的原始证书。

五、一票否决.

受过公安部门刑法处分、被派出所拘留过的一票否决。因师德师风问题被处分的票否决。

六、如果是镇内核定,以中心校方案为准。

七、争议解决办法

 公示期间有不同意见的向学校提出异议,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教师节期间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准确评选和表彰是尊重、信任、重视教师工作承认教师劳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向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为使评选结果具有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特制订本细则

指导思想:建立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多做贡献评选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评选时间:根据上级文件通知

评选办法: 1 成立评优评先小组: 2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3民意测评: 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5最后认定表彰名单评审细则:

第一条:评优评先实行积分制基本积分为100分:师德(15分)、出勤(15分)、工作实绩(60分)、评优评先小组和教师代表评议(10分)

(一)师德(每期7. 5分)

1、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每次扣2分

2、向学生摊派、违规乱收费,经查实每次扣2分

3、讲究师德遵纪守法维护教师形象若因不奉公守法被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批评者每一次扣5分

4、在工作期间违法规定、工作日中午饮酒者每次扣2分

5、有偿家教或补课者每次扣3分

(二)出勤(15 分)

每学期出满勒7.5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早退、例会缺一次各扣0.1 分(法定假期不扣) ;无手续病假一- 天扣0.1分、一周扣1分病假一个月扣1分

(三)工作效果(60分)

按《教师考评量化细则》中的计算办法得出各教师的分数(不折合)每学期第一名得 30分每降一名减 0.5分(以年级为单位)

第二条:评优的候选人数是分配指标的3倍按计算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评满为止积分取评优所含学年度的平均值从2023年9月开始计算

第三条:专职任课教师与管理人员分配指标比例为3:1专职教师分级段评比同等级别评优个人五年内不重复

第四条:管理人员按学校衡定的工作量比例(行管、教学所占比例系数为1若班子成员代课达到专职教师工作量可就高选择)计算

第五条:下列情况可奖分:

1、从非教育战线引进资金到学校账户上的每万元奖1分

2、每义务献血一次加3分(每个考评期限3分)义务支助我校在读贫困生1000元者加3分,见义勇为并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者可加计5分

3、如果九年级中招成绩居全县农村前三强班级综合评价第一名的班主任加5分

第六条:在一个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受到上级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酒驾醉驾的。

2、猥亵学生、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者:

3、责任范围内出现了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及直接责任人:

4、越级强行的抢占学校公房者:

5、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6、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定等次或不合格者:

第七条:积分来源以学校各处室公示的结果、上级文件的记载为准

第八条:本细则自2023年9月开始执行有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优秀班主任或文明班集体的评选依据政教处的班主任量化细则评选

2、文明教师、师德标兵等单项奖可参照本细则。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相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公示期间有不同意见的向学校提出异议,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