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路初中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为了褒扬先进,激励后进,让更多的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促进学生健康、主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学生评优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内容
校级”新时代好少年“、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校长特别奖”等。
二、评优条件
1、三好学生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赤壁路初中校园“十不准”》,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品德评级优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不断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上好体育课、活动课;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2、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并能起表率、带头作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当好老师助手,工作成绩显著,担任班、队干部一学期以上。
3、学习标兵
各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年级前100名获得“学习标兵”称号。
4、学习进步奖
各班推荐三名德智体等方面表现取得明显进步的同学。
5、校长特别奖
各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年级前3名获得“校长特别奖”称号。
三、评优办法
1、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民主选举推荐候选人。
2、学校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将给予获奖学生颁发奖状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名额分配
1、校级“三好学生”每班定额3人;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定额1人。
3、校级“学习进步奖”每班3人
五、评优时间
每学期学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