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市政公用管理)【2月11日】

2026-02-12 08:11 来源:裕安区城管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序号 案由 当事人基本信息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额
(万元)
处罚决定
书文号
处罚决定
日期
执行情况 作出行政
执法机关
名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
代表人
1 六安市瑞龙置业有限公司擅自设置道口道闸案 六安市瑞龙置业有限公司 9134************8R 汪*臣     六安市瑞龙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在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路与玉泉巷交口西南角占用城市绿地设置道口道闸,设置的道口为水泥路面,占用绿地长7.9米,宽7.2米,面积56.88平方米;占用人行道长14.1米,宽2.5米,面积35.25平方米,设置的道闸为双向对开,长7.5米,高1.27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和《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作出责令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决定 裕城管(公用)罚决〔2026〕1号 2026/2/11 暂未履行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
合计(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