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安市裕安区住建局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办件结果(9.22-9.26)

2025-09-27 10:38 来源:裕安区住建局 文字大小:[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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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建罚字【2025】第9号

施工现场存在未采取技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安徽鸿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责令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处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9-22